近期,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38批次样品,检出9批次样品不合格。抽检结果见附件。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所属辖区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丰产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山东丁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可口带鱼(畜禽水产罐头),其中商业无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安市好想来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南通味之诺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淀粉,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安迎新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阜宁县朱记大糕有限公司生产的阜宁大糕(熟粉类糕点),其中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洋蛮河加盟店销售的虾米(水产制品),其中日落黄和胭脂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海安东湖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旺锦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肉、海安品佳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安庆市江岸一品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芝麻糊营养糕(无添加蔗糖、糕点),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安小惠餐厅、海安苏三姐粥铺、海安甲乙饼粥铺的煎炸过程用油,其中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
一、购买散装食品请关注散装食品标签信息。
关注散装食品的容器或外包装上标签信息,确保从散装食品标签上能够得到明确和易于理解的信息。标签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与生产者在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一致。
二、购买食用农产品请关注食用农产品公示信息。
关注食用农产品信息,食用农产品信息包括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名称或者姓名等,产地应当具体到县(市、区);对保质期有要求的,应当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贮存条件有关的,应当予以标明。进口食用农产品包装或者标签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并以中文载明原产国(地区),以及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通告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情况汇总表(729次)
2.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汇总表(9次)
3.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