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荣弘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友刚
2023年4月12日邰小仰向我局投诉你(单位)拖欠其2021年9月至11月的工资19683.9元。2023年5月18日我局向你(单位)邮寄《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海人社察询字[2023]第388号),因“查无此单位且无法联系收件人”被退回。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docx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