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海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海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2日
10.海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