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海安市商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2021年国办、省办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2021年,我局按照国办、省办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商务领域工作规划的主动公开,及时发布2021年贸促计划、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法规文本,方便公众查询使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及时发布稳外资、稳外贸相关工作动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围绕重点商超、进口货物、涉外人员等方面疫情防控的工作情况。
2.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共发布信息1729条,其中通过海安门户网站公开政策法规类、财政预决算类、招标采购类信息等768条,“海安微商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民生信息等500条,办结“12345”回复86条。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我局未收到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4.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成立了由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计划、执行、监督、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情况。充分发挥市商务局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督导考核办法,规范宣传工作。下发《海安市商务局(投资服务中心)2021年信息宣传工作意见》,明确各类信息的发布内容、发布范围、任务目标,提出专人负责、规范流程、注重实效质量和准守保密纪律等具体工作要求,对信息宣传工作进行考核,政务信息工作得到有效规范。主动广纳金点子,切实加强群众监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落细落实。在政务新媒体“海安微商务”菜单栏目里设置监督举报栏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瞄准目标谋划新举措,使商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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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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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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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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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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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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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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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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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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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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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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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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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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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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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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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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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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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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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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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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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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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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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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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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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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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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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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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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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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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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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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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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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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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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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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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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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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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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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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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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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公开信息数量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深入挖掘商务领域重点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提升信息服务能力和质量。
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和数量。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增加公开信息的数量。
加强监督,确保工作实效。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督促工作,及时有效的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报送及发布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日常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