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面对强降雨汛情,海安市财政局切实履行财政保障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安排防汛救灾资金,全力支持全市防汛各项工程建设,有效增强全市防洪排涝能力,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生活生产安全。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建设。统筹上级财政通扬运河整治、临海引江等工程水利发展资金2.03亿元,落实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3238万元,实施河道疏浚16.19公里,护岸39.27公里,疏浚丁堡河13公里,新建各类护岸23.8公里,新建老坝港闸、丁堡河闸,为加快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保障防洪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安排财政资金217万元,实施县乡河道疏浚整治李堡蒋庄河4.74公里、曲塘章海河1.38公里、高新区陈家港支河0.28公里,实施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滨海新区拆坝建涵10座,里下河拆建灌溉泵站8座。市本级财政每年落实防洪排涝专项资金及运行维护经费925万元,确保各项水利工程及事业的稳定发展。
三是推动城乡防洪排涝能力提升。统筹财政资金共计1.1亿元,支持水务部门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实施区域治水畅流活水工程,实施栟北片区382平方公里的活水畅流工程,新建立公河地涵、丁堡河套闸等28座控导和排水管网改造等工程,进一步提升城乡防洪排涝能力。
四是切实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积极履行财会监督职能,加强对防汛排涝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全过程绩效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每笔防汛排涝资金都花在紧要处、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防汛救灾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