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新通扬河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6单元规划调整公示
《海安市新通扬河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6单元
规划调整公示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海安市新通扬河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6单元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以书面方式提交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便于我局进行答复,提交意见时请提供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3-88917392
联 系 人:谈先生
通讯地址:江海东路22号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调整原因
《海安市新通扬河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21年7月21日经海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规划对新通扬河生态区开发建设发挥了积极有效的指导作用。为优化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完善基础设施规划,增强规划可操作性,现对《控规》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将06-16地块用地性质行政办公用地(A1)和06-17地块用地性质零售商业用地(B11)合并为06-16地块用地性质社会福利用地(0807),相关地块用地面积及指标作局部调整。
2023年11月30日